概要: 中国 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独占或寡头独占的市场,可以用于哈佛学派的主要 理论 S-C-P范式来 研究 我国的房地产业产业的组织 问题。有所不同的土地出让方式要求了房地产市场结构,所以我们根据地块大小、距离远近等的这种转让方式有所不同来 分析 各种情况下的市场不道德和市场绩效。
房地产行业反垄断政策的制订的依据和 内容 也不存在“马歇尔冲突”,考虑到中国房地产 企业 是规模 经济 恒定的情况下,对独占展开合并是对 社会 不利的自由选择。具体操作上:不要大面积拍卖会土地,改回小块拍卖会转让,引入多家开发商希望竞争,对超越独占更加有现实意义。作文 http://www.lw54.com/zuowen/ 关键词:房地产;独占;产业的组织理论 一、导论 根据主流产业的组织理论,哈佛学派的主要理论S-C-P范式,市场结构(Structrue)要求市场不道德(Conduct),市场不道德要求市场绩效(Performance),具备单向的因果关系;而芝加哥学派明确提出结构、不道德、绩效三者之间有误双向因果关系,指出市场绩效起着决定性起到,企业效率的有所不同造成有所不同的市场结构,低集中度的市场是高效率、低成本的结果,一个持续低利润率的产业几乎有可能是该产业中企业高效经营所致,否则不会招来其他企业大量转入而减少利润率。
那我国房地产业的产业的组织分析究竟是限于哈佛学派还是限于芝加哥学派呢? 根据竞争和独占程度的有所不同,一般把市场分成四种类型:(1)几乎竞争市场;(2)几乎垄断市场;(3)独占竞争市场;(4)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是指一个市场中只有少数几个厂商相互竞争,且新的厂商的转入是受到妨碍的,各厂商生产的产品可以有差异,也可以是没差异的。
我国的房地产业是怎样的市场类型呢? 高洪文(2007)通过勒纳指数的现代科学研究 方法 ,得出结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确不存在独占特征的结论[1] , 李宏瑾(2005)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独占程度相当严重,虽然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了解和经济的 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竞争状况渐渐恶化,但这一过程十分较慢[2]。余凯(2007)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市场,在此区域市场中具有很高的市场集中度,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存在较高的转入障碍(主要是土地资源壁垒和行政管理壁垒),房地产产品的异质性,要求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寡头独占的市场。
并且从巨额的溶解成本、区域寡头独占分析了寡头独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得出结论价格合谋下的非价格竞争是中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一个根本原因[3]。林素钢 、崔秀琴(2007)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独占的展现出:土地市场的独占,房地产厂商集中度较高,房地产产品的 大自然 独占,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独占,房地产商品中商品住房供给方式的独占[4]。以上文章解释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独占或寡头独占的市场。
毕业论文网 http://www.lw54.com 中国尽管市场上开发商数量众多,但房地产这一类似商品在各个地区之间是无法流动的,所以他们实质上并非在同一市场上竞争,包含竞争的只是邻接的少数几家开发商,展现出出有邻接竞争态势,所以可以说道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独占或寡头独占的市场。这个区域可以是一个市,但更加有可能是市中更加小的一个区域。
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存在的价格领袖制,实质上就是价格合谋或价格指使,而价格合谋的实质就是独占,开发商构成的“联盟”主要是“价格联盟”, 余凯(2007)也回应展开了分析[5]。 二、基于S-C-P范式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业 对于土地出让的方式,2001年,国务院15号文件明确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需实施招标拍卖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转让形式。只要有资金反对,无意投资房地产的任何个人、法人,都可以通过土地“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
我们现在考虑到另一种明确的土地出让方式——地块大小对房地产市场的 影响。房地产市场结构的基础是土地的转让方式。
有所不同的土地出让方式要求了房地产市场结构,所以我们根据地块大小、距离远近等的这种转让方式有所不同来分析各种情况下的市场不道德和市场绩效。 代笔论文 http://www.lw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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